Medicare规定ICD设备手术者必需注册,患者才可获得报销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0-28 10:02
美国卫生补助与卫生服务(CMS)机构近日一项关于ICD设备的治疗称,那些未入组研究,但希望获得ICD设备报销的患者必需接受注册医生的操作,才可获得补偿。这一提议潜在的意思可能将改变目前ICD作为一级预防治疗的策略,“注册必然包括一系列准则,以确保放置设备的医院和提供者有足够的能力来操作。”
来自印第安那波利斯St Vincent医院的Eric N Prystowsky教授说道:“我对这一提议双手赞成,流行ICD设备的植入技术与起搏器非常相似,那些没有心律失常治疗经验的人也开始常规的放置这一设备。如果疏于监管,将有大量的患者被那些没有任何经验或初学者放置设备,这会使患者处于不利的地位,且会使一些不适宜的患者错误的接受这一设备。”
俄亥俄州立大学的William T Abraham教授说道:“CMS的提议意味着你必需接受培训,你必需在进行一定数量练习并时常练习保持状态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手术。另外,如果你能够胜任,那么无论你是否是心电生理专科都无所谓,你也有权放置这一设备。这会使设备植入医生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他说,这不是一种随便就能植入的设备,而是一种有些人练习了5-6年时间仍不能驾轻就熟的装置。
但Abraham说,监管者似乎对此项提议的标准说得很清楚,这其实是一件好事,使那些专业学会和委员会们决定真正的准则应该是什么。
随即将发生什么
Prystowske说道:“我认为政府希望操作的医生既是一名受过训练的临床电生理医生,又是一名符合心律失常学会标准的有能力的操作者。我们承认,的确不必进行整个儿的电生理课程培训就能够放置仅由于起搏的简易ICD设备,但希望没有电生理执照的人在进行操作前至少接受最基本的培训,如果丝毫不进行的话,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对患者不负责的态度。”
Abraham对心律失常学会能力标准表示支持,他指出,很多中心已经有充足的ICD培训课程和在心衰患者中放置起搏器的课程。植入操作者和实际接受设备的患者的数字比例是有一定关系的,因此,我认为从厂家到医院都愿意提供这类课程或对其给予支持,以训练新的植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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