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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置入后的病人驾驶时应遵照医生的建议,但指南需要更新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3-03 11:03

最近的双腔和VVI植入式除颤器研究(DAVID)的子研究表明多数病人需要遵照医疗保健者提供的建议。这些发现强调了规范建议和确保根据合理的数据得出建议的重要性。

最初的DAVID研究是植入式除颤器(ICD)心室辅助起搏或双腔频率应答起搏两种起搏方式的随机试验。该子研究发表在2005年3月1日的美国心脏杂志上,目的是确定病人对驾驶建议的依从性并并确定医生向病人提供的建议。在DAVID中推荐病人在置入后6个月和任何一次器械发放电击后的6个月内不能驾驶,但是该建议并不是DAVID研究策略的组成部分,仅一半的参加试验中心遵守该建议。

主要作者南卡洛莱纳医学院的Robert Leman说,“围绕着该器械和驾驶有很多的争论。我们的目的是观察医生给病人什么建议,最初是根据指南来做出建议,但这是老的指南,因为ICD置入病人群的改变多个中心的建议也发生了变化。”他指出ICD的适应证扩展到从未发生过临床心律失常但因心脏病和左室射血分数降低有心脏骤停的危险的病人,这是目前的指南没有包括的病人群。

为了确定驾驶建议的依从性,在出院后3、6和9个月时调查病人。参加DAVID的37个中心的36个参加了该子研究。根据Kaplan-Meier曲线估计恢复驾驶的情况,研究者发现45%的病人在3个月时恢复驾驶,66%的在6个月恢复驾驶,88%的是在9个月。回归分析发现恢复驾驶报告的时间和报告的建议等待时间显著相关。

研究者也向参加中心分发了调查问卷,以确定向病人提出了什么驾驶建议,包括:DAVID研究中印发的指南、NASPE/ACC关于驾驶指南的口头讨论、个别的建议或者已经确立的专门中心的建议。

不同临床中心恢复驾驶的建议不同,46%的不使用DAVID的指南。在多数这样的中心中6个月不能驾驶的建议扩展到有意识丧失、高度晕厥的病人或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室速或室颤的病人。不同中心间也达成协议反对不稳定症状的病人6个月恢复驾驶的建议,但是对持久性室速、预防性ICD或无意识丧失的病人,驾驶的建议为2周到6个月不等。

Leman说,“预防性适应证使得很多医生疑惑我们是否真的需要限制驾驶,我们感到有必要达成共识,因为确实是老指南,也并没有提及一级预防和那些从没有发生事件或可能不会发生事件的病人。很多医生不再保守,但不幸的是指南并没有改变或更新。问题是如果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任何一个律师都会说,好吧,这就是指南,难道你不信任它吗?在经常发生法律纠纷的州,驾驶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Leman说在他所在的南卡洛莱纳州的电生理实验室,预防性置入ICD的病人更多的接受电生理检查,很多人允许在1个月后就驾驶。但是他说DAVID子研究中可以确定的一个信息是几乎所有医生都同意的是在病情稳定前病人就不允许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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