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机来临时,ICD设备是否应关闭?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4-27 09:29
近日来,进行ICD设备植入的医生都在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哪些人需要终止这种设备,根据伦理学家的看法,应该是当患者不再需要或要求使用时。2005年4月19日发表在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来自Winthrop大学医院的Jeffrey T Berger教授指出,医生应在对患者做出终止使用ICD设备决定前有一个预期。
Berger说:“有很多新的技术帮助我们判断患者什么时候应该开始使用这种设备,也有很多指标帮助我们判断何时该终止,每年有成千上万的患者接受新的设备,也就意味着医生将在未来面对成千上万不再需要ICD帮助、或医学上不再适合使用的患者。
终止ICD设备
Berger引用了一个病例来说明,一位老年缺血性心肌病合并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在其76岁的时候接受了ICD设备植入,并在随后出现了痴呆和进行了胃造瘘术,当他在80岁到医院就诊时已经接受了机械通气,他的妻子根据其丈夫的意愿,要求医生为患者更改为“不进行复苏(DNR)”指令,这将终止设备通气,但意愿中未包括终止ICD设备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应该怎么做呢?
Berger写道,这一情况说明了ICD设备的伦理学指征落后于其科学上证明的延长生命能力,指出卫生代理机构和家庭其他成员代理的意愿应更广泛的包括这些用以维持生命的干预措施,ICD设备也不例外。
目前看来,ICD设备不可避免的将为更多人所采用,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完善的评估范本,以规范其使用和终止条件。
临床医生应同时就设备效果特异性与患者进行早期沟通,并就其早期的治疗目标与远期健康状况进行交待。Berger在接受HeartWire采访时说:“ICD设备的基本功能是延长“值得延长生命”患者的生命,设备的基本目的是为患者生存得更舒适和更有质量,这是临床医生需要随时评估的问题,如果除颤只会增加患者的痛苦,那么这种治疗方式就应该被终止。”
相关讨论
Berger及其同事们的一些未公布的数据显示,ICD植入者通常未与其临床医生就终止治疗的计划进行充分讨论,但是,类似的讨论在其他治疗中则相对普遍。
Berger说:“我不认为这类讨论与就复苏,透析和长期机械通气等有什么差异,在这些治疗前,医生都会就开始与终止两个问题进行交待,但ICD往往只注重前者。”
另外,文章指出指南中就终止ICD设备的条款也不尽详细,需要改善。
Berger指出,医生也应就其个人的自身价值进行检视,因为这将影响其判断与决定,以及给患者的建议。“作为医生,尽管我们的判断是基于科学,客观的证据,但作为普通人,我们在处理每个患者时都会带有自身的偏见,我们首先应认识到这点,并认识到医生是判断病情时最客观的群体,我们应该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并对继续治疗与否给予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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