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治疗的恰当标准》反思冠心病血运重建治疗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06 13:09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脏中心 孙艺红 胡大一
2009年初,美国心脏病学基金会/美国心血管造影和介入学会/美国胸外科学会/美国胸科学会/美国心脏学会/美国核心脏病学会(ACCF/SCAI/STS/AATS/AHA/ASNC)联合发布《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治疗的恰当标准》(下简称《标准》),涉及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在介入和手术治疗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该标准是临床治疗指南的重要补充,有助于医生和患者合理选择血运重建治疗策略。
《标准》共列举了在约180种临床情况下,如何根据病变血管的解剖特点、心绞痛程度、药物治疗情况和无创检查危险程度,来综合评估对患者进行冠脉血运重建是推荐的,还是不适宜或目前尚不明确。学习与借鉴该标准对推动我国血管重建技术规范化至关重要。
该标准采用1~9分的计分标准。如果某适应证被评为7~9分,则推荐行血运重建,可改善患者预后;1~3分则不建议行血运重建;4~6分为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指征不明确。评估患者是否需要接受血运重建治疗时要考虑的因素包括:①临床表现(急性冠脉综合征、稳定性心绞痛等);②心绞痛严重程度[无症状或加拿大心血管学会(CCS)分级为Ⅰ、Ⅱ、Ⅲ、Ⅳ级];③无创评价显示的缺血严重程度及是否具有某些不良预后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减退或糖尿病等;④药物治疗是否充分;⑤冠状动脉病变的解剖学(单支、2支或3支血管病变,伴或不伴前降支或左主干病变)。该标准强调对患者的症状、缺血证据及药物治疗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下图)。
稳定性冠心病
关于稳定性心绞痛的血运重建治疗标准,在很长时间内存在争议,尤其是COURAGE研究(血运重建与强化药物治疗临床转归评价研究)结果公布后。因为稳定性心绞痛患者预后的个体差异较大,哪些患者能从介入治疗中获益值得关注。首先,应充分评价患者症状严重程度。其次利用无创和有创方法评估缺血严重程度,无创方法包括运动负荷试验、心肌灌注显像和多巴胺负荷超声心动图,有创方法包括冠脉血流储备(FFR)或血管内超声(IVUS),同时结合患者冠脉病变解剖特点。
2008年发表的一项荟萃分析显示,稳定性心绞痛患者行运动负荷试验的比例很低(44%),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及既往接受PCI的患者。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从PCI中的获益主要来源于症状的缓解,对于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不应简单地给予硝酸酯类药物或直接推进导管室,而要充分评估患者的运动耐量。
《标准》指出,如果病变累及1~2支冠脉血管(不包括前降支),无心绞痛症状或无创试验评价为低危的患者不宜接受血运重建。除非患者经充分的药物治疗后,仍有心绞痛症状。如果患者病变仅累及1~2支冠脉血管,狭窄程度不重(50%~60%),则有必要通过FFR或IVUS进一步评估,如发现狭窄较重且心绞痛症状严重时,可行血运重建治疗。如患者无症状、症状较轻或未接受无创评估,均不宜行血运重建或其效果不明确。即使心绞痛分级为Ⅲ~Ⅳ级,无创评估为非高危患者或未接受进一步有创评估的患者,也不宜接受血运重建。
如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冠脉病变较严重,如3支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病变,无创评估危险较高,可行血运重建治疗,但低危患者接受血运重建疗效并不明确。对于慢性完全闭塞病变患者,如无症状不宜行血运重建或疗效不确定,除非药物治疗不能控制心绞痛。
急性冠脉综合征
对于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强调早期开通血管。发病12小时内或12~24小时内就诊的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患者存在持续性胸痛、严重心力衰竭、血流动力学或心电不稳定时,建议对肇事血管行血运重建,直接PCI或溶栓治疗后症状稳定的患者,不宜在首次就诊的医院行非肇事血管血运重建。这也是国内临床实践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OAT研究(闭塞动脉试验)提示,对于早期未接受再灌注治疗的STEMI患者,如梗死血管完全闭塞,无心肌缺血证据且左室收缩功能正常,常规行冠脉造影并干预梗死相关血管并无益处,应优化内科药物治疗并改善生活方式。若经内科治疗后病情仍不稳定,如反复发生心绞痛,则应接受择期PCI。
严重冠心病患者行血运重建,PCI还是CABG?
《标准》还明确了对于严重冠脉疾病应如何在PCI与CABG之间进行决择。该标准指出,对于累及前降支的2支病变、左主干病变或3支病变,同时伴严重心绞痛(CCSⅢ或Ⅳ级)和(或)无创试验为中危或高危患者,CABG均为首选。对于累及前降支的2支病变患者PCI同样适用,3支病变行PCI的获益不明确。左主干病变患者无论左室功能如何及是否合并糖尿病,均不宜行PCI,而建议行CABG。但是,制定该标准时SYNTAX研究(心脏外科与介入治疗研究)结果还未公布。
美国心脏病学会(ACC)2009年年会公布了SYNTAX研究随访1年的结果。SYNTAX在欧美85个中心入选了1800例适合CABG或PCI的患者,均为严重左主干或3支血管病变患者,其中39%为左主干病变,84%为分叉病变。CABG组在12个月内主要不良心脑血管事件(MACCE)发生率、需再次血运重建的比例均优于PCI组,两组死亡率和心肌梗死发生率相似。
目前根据SYNTAX研究结果,尚无法定论,因为CABG患者往往于术后1个月内事件较多,但药物洗脱支架(DES)组心血管事件可能随时间延长而增加。我们期待2009年的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年会上2年随访结果的公布。SYNTAX研究再次肯定了即使与DES比较,CABG仍是左主干或3支血管病变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案。
在国内,无论是PCI还是CABG技术都有了长足进步,两种技术的规范使用显得更加重要,PCI与CABG各有优势,但血运重建仅是冠心病治疗的手段之一,为了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应综合评估患者的临床情况、无创评估结果和药物治疗效果。
血运重建适应证较为明确的情况包括STEMI的肇事血管、左主干病变、3支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病变。对于未累及前降支的1~2支血管病变,或冠脉管腔狭窄50%~60%及慢性完全闭塞病变,则要综合评价、慎重选择。
尽管该标准对不同临床情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类和治疗建议。但特殊临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如终末期肾功能不全或高龄患者、不能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或不同意行血运重建的患者、不具备血运重建技术条件或因合并疾病明显增加手术风险的情况等。该标准是建立在所有患者接受标准治疗的基础上,包括一级和二级预防的危险评估。专家组建议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患者至少使用两种抗心绞痛药物。此外,PCI或外科血运重建操作者应该受过良好的临床训练,并具有适当的临床经验。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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