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IEDS管理方面的专家共识意见心律学会发表专家共识阐明对于心血管植入电子器械(CIED)的管理建议专家组第一次提出关于在临终患者CIEDs管理的综合指南参考
来源:医心网 发布时间:2010-09-17 08:16
译 / 赵新然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心律学会(HRS)第一次发布了关于在临终患者心血管可植入电子器械或终止器械治疗的管理共识。心律学会专家联合美国心脏学院(ACC)、美国老年协会(AGS)、美国老年安养院与药物保守治疗学会(AAHPM)、美国心脏联合会(AHA)、欧洲心律学会(EHRA)的专家代表撰写了关于临终患者心血管可植入电子器械或需要终止治疗的管理建议,关于CEIDS管理的专家共识在2010年心律学第31届科学年会上发布。
数十年来,心血管可植入电子器械(CIEDs)——起搏器、植入式心脏转复除颤器(ICDs)及更近期的心脏再同步治疗(CRT)等器械——已经证实挽救了各种有心律紊乱危险患者的生命,由于器械治疗指征会继续扩展,植入这些器械的人群会继续增加。新的专家共识第一次为临床医生和生产厂家提供了在临终患者CIEDs的管理或要求终止器械治疗的指南。
“总的来说,对终止器械治疗有不同理解,临终患者器械管理的选择处理对于许多临床医生非常棘手,”建议的主要制定者、耶鲁大学医学院的Rachel Lampert,MD, FHRS指出:“此文件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基于道德和法律原则的终止器械治疗的意见及与患者沟通终止器械治疗的指南。”
对做出终止器械治疗决定的患者,心律学会还同时组织了不同领域的专家组全面阐述了支持性的法律、道德与宗教原则,为声明此议题,召集了多种学科组包括电生理学家、患者,来自老年学、保守治疗学、心理学、护理、法律和宗教领域的代表。
专家共识概述了与停止CIED治疗(使器械失去作用)相关的公共道德和法律,做出终止器械治疗决定的程序,如何避免CIED相关的道德冲突,及个人信仰阻止其参与终止器械治疗的临床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新的共识提出几条关键要点:
★ 具有自主决定能力患者有权拒绝或要求撤销任何医疗处理或干预措施,无论他(她)是否处于疾病终末期,无论是否该治疗方法的撤销会立即导致死亡。
★ 法律和伦理角度,撤销这一维持生命的治疗措施,既不属于医生辅助的自杀,也不是安乐死。
★ 拒绝或要求撤销某一治疗措施是患者的权利,并不取决于某一特定的治疗措施(如CIED)。
★ 不能强迫医生执行伦理和法律允许的但他(她)认为该措施与自身价值观相冲突的治疗措施(如关闭CIED)。这种情况下,该医生不能放弃处理该患者,可以找同事来执行这一措施。
★ 医生与患者应就CIED进行大量的沟通与交流。医生应帮助患者确定,为达到患者的健康目标,器械治疗的益处与负担。
★ 关闭CIED的交流从植入装置前就开始,并在患者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继续沟通。
★ 任何植入CIED的医生或医学中心应该明确适时适当情况下撤销CIED治疗的界定程序。
★ 关闭CIED的程序应包括对具体某一患者症状的预期和恰当缓解痛苦的治疗计划,必要时要符合家庭成员的要求。
“大部分关注心脏器械治疗患者的临床学家认为器械发放治疗用以延长寿命,因此对许多施行的临床工作者来说实施终止治疗具有挑战性,”共识另一位主要作者、梅奥诊所的David Hayes, MD, FHRS指出,“对于临床工作人员来说有一份参考文件及提供CIEDs患者终止器械治疗的指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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