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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颤动治疗指南2006

发布于:2005-12-26 10:34    

在本次会议上美国Eric Prystowsky教授简介了即将出台的ACC/AHA/ESC 2006年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该指南较最初的2002年房颤指南有所改动,改动主要在节律维持策略的选择和抗凝治疗的指征方面。

窦性心律的恢复和维持:伴有临床症状的房颤均是恢复窦性心律的指征。虽然AFFIRM以及其它节律和速率控制策略比较研究结果显示速率控制治疗并不差于节律控制治疗的效果,但最终治疗策略仍有赖于临床医生的选择。一旦决定恢复并维持窦性心律的治疗,则应根据指南中的治疗程序选择药物或消融恢复窦律治疗。本指南与前指南最大不同在于,第一,在所有类型房颤治疗程序中,消融治疗不再是最后的选择,而上升为二线治疗,尤其是对阵发性房颤来说,消融更是与药物治疗相并列的几乎可以成为一线的选择。这也是本指南最重要的改动。其次,药物仍是一线治疗,但与前指南不同,患者不必试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抗心律失常药物,只要对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即可考虑导管消融治疗。在药物治疗上,对于无或仅有轻度心脏病的房颤患者,首选药物为flecainide, propafenone以及sotalol;对于高血压不伴明显左室肥厚的房颤患者,按无心脏病组处理,但伴有显著左室肥厚(室间隔厚度>13mm)者则首选致心律失常作用较小的amiodarone。对于有冠心病的房颤患者,sotalol和dofetilide作为初选药物,而amiodarone和消融治疗并列作为二线治疗选择。心衰患者的房颤治疗首选amiodarone和dofetilide,消融治疗作为二线治疗选择。

抗凝治疗方面:专家意见尚未完全统一。目前达成一致的建议包括,对既往有中风、TIA以及体循环栓塞史的房颤患者应采用华发林抗凝,INR靶目标为2-3。与原指南相比,新指南对建议应用华发林抗凝的指征有所放宽,房颤患者年龄>75岁、或伴有高血压、或心衰、或LVEF<35%,或糖尿病,存在上述一种以上危险因素即建议应用华发林抗凝治疗。对于存在下述任何一条危险因素的患者,年龄<65岁、女性、高血压、心衰、LVEF<35%、糖尿病、或冠心病,建议应用阿司匹林325mg/day或华发林治疗(INR2-3)。这些建议是根据专家最新数据分析得出,可能与以往其他抗凝指南有所不同。

新的房颤治疗指南还对其他非传统治疗药物及其疗效进行了广泛讨论。有研究表明ACEI和ARB可在amiodarone治疗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房颤复发的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其改善房颤患者的血液动力学,减轻心房和/或肺静脉压力、牵张作用,调节心房基质,以及维持窦房结功能的作用有关。但目前尚缺乏相关的长期随机对照研究结果证实,因而指南制定委员会可能不会将其纳入此次制定的指南中。但Prystowsky教授个人认为,房颤患者如果没有应用ACEI或者ARB禁忌可以试用这类药物治疗。也有初步数据显示他汀类药物可能具有潜在的预防房颤发生的作用,但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同样,钙通道阻滞剂也可能具有类似作用,目前也未能纳入指南中。

 



来源: 医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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