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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峻教授评ESC心衰器械治疗指南

发布于:2010-09-09 13:12    

    本次公布的指南放宽了心衰器械治疗适应征,经过治疗后NYHA Ⅱ级的患者也是适应证,可以安装3腔起搏器。使得心衰器械治疗成为了心衰的预防策略,使更多患者获益。器械治疗一方面可以延缓NYHA Ⅱ级患者发展为Ⅲ级,预防心衰症状加重;另外,也能够改善患者预后。

    这是心衰治疗中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过去20年,心衰治疗药物不断取得进展,ACEI、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等相继出现,使患者病死率不断下降。1994年临床应用ARB后,药物研究处于平台期,没有新药。之后大的进展就是非药物治疗,很多研究如CARE-HF研究、COMPANION研究证明,在药物治疗基础上加用非药物治疗,即再同步化的三腔起搏器能使患者获益,充分肯定了器械治疗方法。

    这次指南指出,经过优化治疗后心功能Ⅱ级患者,即比较早期的患者能够获益,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其证据基础是2009年公布的2项重要研究,即REVERSE研究和MEDIT-CRT研究。这两项研究均入选经过优化治疗后心功能Ⅱ级的患者,取得了良好的治疗结果,减少了患者终点事件。

    这项指南将对全世界都有影响,包括中国。由于这项指南有很强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能使更多患者获益,因此我国根据这个指南进行调整是可以考虑的,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另一方面,中国指南在具体实施时,与临床实践仍有一段距离,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具体实施时还需要谨慎。

   这项指南强调的是:心衰患者经过优化治疗,射血分数<30%,QRS在≥150 ms,患者为窦性心律。在上述指征中,我认为应注意以下3点:

    第一,目前我国适应征还是放在NYHA Ⅲ级以上,因为Ⅱ级患者几乎没有症状,能够正常生活,花20~30万元安装三腔起搏器,在经济上或心理上没有太多人能够接受。在临床实践中,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将适应征放在积极内科治疗后NYHA为Ⅲ级的患者为好,患者也容易接受。

    第二,此次指南将患者的射血分数定位≤35%,而我们的指南是是≤30%。虽然只差5%,但患者病情总是更重些,我认为目前我国还是定为≤30%更合适。不是我们不接受欧洲指南,它在证据上没问题。但在实践操作上,价格昂贵,技术要求较高,CRT三腔起搏器装电极的位置不好的话,很难实现再同步化。心功能的调整需要长期随访,技术上需要经验的积累,我国目前能够开展的医院不多。

   第三,最重要的是,安装CRT后,目前仍有20%~30%的患者没有获益,这部分患者符合指征,但没有获益,这在我国复杂医患关系背景下会是一个大问题。

    总之,指南的修订没有问题,但临床实际操作时需要具体患者具体分析。几年后,我国技术更成熟,患者接受能力更强,医生经验更多,也可以实现。

    文章来源:医学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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