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房颤动治疗对策的新证据-控制心室率至少等同于复律
发布于:2002-06-02 09:47 点击下载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胡大一
2002年3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市召开的第51届美国心脏病学院(ACC)学术年会上,公布了两个有关慢性心房颤动治疗的两个重要随机临床试验(RCT),对比了心室率控制(rate control)和复律(rhythm control)两种不同干预对策的疗效。两个试验结果一致显示,心室率控制对策简便易行,疗效至少等同于较复杂的复律和维持窦性心律。一、 AFFIRM(Atrial Fibrillation Follow-up Investigation in Rhythm Management)--心律控制的心房颤动随访研究
AFFIRM为欧美多国多中心的临床试验,它将入选的4060例 65岁以上或有其它危险因素的心房颤动病人随机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复律或控制心室率,平均随访3.5年。死亡数在心室率控制组和复律组分别为306和356(P=0.058)。次要终点为缺血性脑卒中,两组大致相同。
AFFIRM的主要研究者Wyse指出,以往许多临床医生首选复律,而将心室率控制放在次要地位,AFFIRM显示,心室率控制至少与复律等效,应将心室率控制列为一线的干预对策(primary strategy);根据本研究入选的病人特征,AFFIRM结果适用于临床上常见的心房颤动病人。
二、RACE(Rate Control vs Electrical Cardioversion for Persistent Atrial Fibrillation)trial -- 持续性心房颤动的心室率控制对比心脏电复律试验。
RACE为荷兰一个国家的多中心试验,其结果显示,主要终点(总死亡率或严重心血管事件)在随机入心室率控制组(256例)为17.2%,在随机入心脏电复律组(266例)为22.6%,组间无统计学显著差异。两组的心血管死亡率分别为7.0%和6.7%;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分别为3.5%和4.5%;出血并发症率分别为4.7%和3.4%。
有高血压的病人,电复律的结果显著地差,其总死亡率、血栓栓塞或其它严重并发症31%,明显高于心室率控制组的19%。RACE的主要研究者Crijns推测,直流电复律可能有 某种特殊因素对高血压的心房颤动患者有致血栓作用。
Crijns指出,心室率控制不次于复律,它显然是一吸引人的干预对策,对于心房颤动复律后复发的高危病人,尤其应首先考虑选择心室率控制,十分重要的是研究更为安全有效的抗栓药物。
来源: 医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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