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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中的药物洗脱期

发布于:2012-06-27 11:28    

    临床研究中的药物洗脱期有治疗前的导入期和交叉试验设计中的药物清洗期。 临床研究中的药物洗脱期有治疗前的导入期和交叉试验设计中的药物清洗期。

     导入期是指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治疗前,受试者停用研究中不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服用安慰剂的一段时间。清洗期则主要指在交叉设计的试验中,第一阶段治疗与第二阶段治疗中间一段不服用研究药物,或者服用安慰剂的时期。换言之,导入期是为了清洗研究前可能服用的其他药物,清洗期是为了清洗前后两个研究阶段间机体内残留的研究药物。

      临床研究中设立洗脱期有其针对性的目的和意义。设计导入期的目的有:①使机体清除可能对研究效果有影响的既往治疗用药。如果受试者在入组前服用了与研究药物作用相似的药品,为保证不影响对研究结果的评估,应设计一段时间的导入期,使既往用药排出体外。②出于安全考虑。参加临床研究前服用的药物有可能和研究药物相互作用而产生毒副作用,设计导入期使之从机体内彻底清除,从而避免毒副作用。③可用作受试者的入组资格考核。例如为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需间隔一定时间多次测量血压,通过记录并分析这一阶段的测量结果,最终才能确定受试者是否符合入组标准。④考核研究前受试者一段时间内临床症状的基线水平,以备与临床研究中的相关指标变化值相比较。例如记录导入期内心绞痛或哮喘的发作次数,以便与研究治疗开始后的发作次数相比较。设立导入期长短应根据特定疾病、药物半衰期、考察指标的目标时间、受试者安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设计清洗期目的则是:使研究第一阶段的药物效应完全消失,然后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治疗,否则第一阶段的药物效应必然会对第二阶段初期的药物效应发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受试者的心理效应。设立清洗期的长短取决于药物的生物半衰期(t1/2),一般需要5个半衰期,当药物残留低于5%时可认为基本清除;例如已知药物的t1/2=6h,经过5个t1/2即30h后体内药物残留为3.125%,这时可认为药物基本清除;此外还要考虑到受试者的年龄、肝、肾功能及给药途径等因素对药物清除的影响,酌情适当延长洗脱期。

      设立洗脱期虽然在临床研究中具有一定的临床意义,但受试者在执行上很难尽善尽美,甚至事与愿违,达不到洗脱效果,给临床研究开展留下隐患。主要困难有几点:①洗脱期间为了稳定自身的病情继续服用其他药物,例如在抗高血压药物临床研究中须设定一个月左右的洗脱期,以排除研究前服用的药物影响,使受试者入选时血压达到相对平稳,但这期间可能出现头晕、头痛、心悸等症状,所以受试者很容易恢复服用治疗药物,以致洗脱期难以执行;②洗脱期间因停用治疗药物而导致受试者病情恶化,并发症出现等意外情况,从而不能继续配合临床研究;例如精神分裂症患者3~7天不服药出现冲动、伤人、自伤或行为紊乱等;③如果不能很好地保证洗脱期设立的科学性、受试者执行的可行性和不良事件的应急措施等,既定的研究方案将很难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核。 

      目前国内外针对洗脱期的设立和操作的方法有:

    1.药物洗脱的替代方法

    ①选择从未服药的病人做临床研究,可免去原治疗药物的影响,但从未服药的病人收集起来很慢,且难以反应该病种的整体概貌。
    ②停药复发:将停药一段时间后病情复发且尚未治疗的病人作为入组对象,则不涉及药物洗脱过程,但这种病人收集起来也比较慢。
    ③强化治疗:即原治疗药物继续服用,在确定不能进一步改善时,加用研究药物强化治疗,如果在短期内症状改善明显,则认为是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联合原治疗药物的疗效,而不是原治疗药物的疗效。

    2.合理确定筛选、排除标准:以临床的主要特征为选择条件,不失研究的科学性。例如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所有高血压人群中1级高血压最多,所以在确定筛选、排除标准时可以加入1级高血压的人群,这样在药物洗脱期就不会对受试者造成很大的损害。

    3.看洗脱期有无必要,如无必要可不执行洗脱期,例如在抗哮喘药的交叉研究中,如果两个药前后分别应用4wk,则可比较各药的后两周的研究结果而避免应用洗脱期。

    以上主要综合目前国内外对临床洗脱期的理解和做法,我们希望能在别人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推陈出新。这里我和王欢同事对处理洗脱期执行难的想法有:①必须要站在受试者的角度,设定合理的洗脱期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必要),将受试者在洗脱期的可能损害降到最低,否则很难做到伦理和向受试者家属交代;②在导入期,受试者不服用治疗药物或者服用安慰剂,会出现不适症状,更甚者有可能危及生命,所以我们务必做好必要的药物和防范准备。例如在安慰剂导入期向心绞痛受试者提供GTN喷雾,以备在受试者发生心绞痛时缓解症状,但需将急救用药情况记录在受试者日记中。③对于交叉试验,本身有其应用的限制,在交叉试验中每个受试者有先后两个阶段的研究观察期,加上阶段之间的洗脱期,观察时间较长,而且还要求疾病病情达到基线状态后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研究,因此交叉试验适合于慢性病,尤其是迁延不愈、反复发作的慢性病,如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消化性溃疡、脂肪肝、慢性肾炎、骨关节病、阿尔采默病、帕金森病等,这些病一般进行药物洗脱不会给受试者造成太大的损害。④洗脱期内研究者多征询受试者身体和病情状况,考察是否适合继续执行洗脱期,对状态维持较好的受试者进行鼓励、说导和督促,确保其圆满完成洗脱期。⑤对洗脱期较长的临床研究,我们可以探索进行洗脱期的随访,如1个月高血压洗脱期,经停药2周随访,血压正常,该受试者可能期间服用了降压药物。⑥对完成洗脱期且入选的受试者进行适当的激励。

    来源:药物临床试验网 

    责编:Mel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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