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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HA 成人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和治疗指南

发布于:2007-12-12 09:55    

(2005年8月) ACC/AHA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hronic Heart Failure in the Adult(2005) Sharon Ann Hunt, MD, FACC, FAHA, Chair 北京安贞医院:韩智红 姚海木 张晓霞 吕 强 译 北京安贞医院:吴学思 审校 1目录 序言 1. 前言    2. 心力衰竭作为临床综合征的特点      2.1. 心力衰竭的定义      2.2. 心力衰竭是一种症状性疾病      2.3. 心力衰竭是一种不断发展的疾病    3. 有心力衰竭表现患者的临床评价      3.1. 患者的最初评价      3.1.1. 识别心力衰竭患者      3.1.2. 识别患者结构与功能的异常      3.1.3. 引起心力衰竭的原因评价      3.1.3.1. 病史与体格检查      3.1.3.2. 实验室检查      3.1.3.3. 冠心病可能性的评价      3.1.3.4. 心肌病可能性的评价      3.2. 患者的进一步评价      3.2.1. 功能评价      3.2.2. 容量状态评价      3.2.3. 实验室评价      3.2.4. 预后评估    4. 治疗      4.1. 有发展为心力衰竭高度危险的患者(阶段A)      4.1.1. 控制危险因素      4.1.1.1. 治疗高血压      4.1.1.2. 治疗糖尿病      4.1.1.3. 治疗代谢综合征      4.1.1.4. 治疗粥样硬化性疾病      4.1.1.5. 控制可能引起心肌损伤的情况      4.1.1.6. 其他措施      4.1.2. 结构异常的早期识别      4.2. 有心脏结构异常或重塑但尚无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阶段B)      4.2.1. 心血管事件的预防      4.2.1.1. 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      4.2.1.2. 有心肌梗死病史但LVEF正常的患者      4.2.1.3. 高血压与左室肥厚的患者      4.2.1.4. 没有症状的慢性左室收缩功能不良患者      4.2.1.5. 无症状的严重瓣膜病患者      4.2.2. 心力衰竭的早期识别      4.3. 目前或曾经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阶段C)      4.3.1. LVEF减低的患者      4.3.1.1. 一般措施      4.3.1.2. 常规药物      4.3.1.2.1. 利尿剂 2      4.3.1.2.2.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      4.3.1.2.2.1.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      4.3.1.2.2.2. 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4.3.1.2.2.3.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4.3.1.2.3. 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4.3.1.2.4. 洋地黄      4.3.1.2.5. 抗室性心律失常药物与猝死的预防      4.3.1.3. 特定的患者可考虑应用的方法      4.3.1.3.1. 硝酸异山梨酯      4.3.1.3.2. 肼苯哒嗪      4.3.1.3.3. 肼苯哒嗪与硝酸异山梨酯      4.3.1.3.4.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      4.3.1.3.5. 运动训练      4.3.1.4. 正在进行研究的药物与治疗      4.3.1.4.1. 呼吸支持技术      4.3.1.4.2. 体外反搏      4.3.1.4.3. 加压素受体拮抗剂      4.3.1.4.4. 植入式血流动力学监测      4.3.1.4.5. 心脏支持装置      4.3.1.4.6. 正在研究的外科方法      4.3.1.4.7. 奈西立肽      4.3.1.5. 未证实有效与不支持应用的药物和治疗      4.3.1.5.1. 营养补充与激素治疗      4.3.1.5.2. 间断静脉正性肌力药物      4.3.2. LVEF正常的心力衰竭患者      4.3.2.1. 患者的识别      4.3.2.2. 诊断      4.3.2.3. 治疗原则      4.4. 终末期顽固性心力衰竭患者(阶段D)      4.4.1. 体液潴留的治疗      4.4.2. 神经体液抑制剂的使用      4.4.3. 静脉血管扩张剂和正性肌力药物      4.4.4. 机械和外科方法    5. 特殊人群的治疗      5.1. 女性和男性      5.2. 种族问题      5.3. 老年患者    6. 有伴随疾病的心力衰竭患者      6.1. 心血管疾病      6.1.1. 高血压、高脂血症与糖尿病      6.1.2. 冠状动脉疾病      6.1.3. 室上性心律失常      6.1.4. 血栓栓塞事件的预防      6.2. 非心血管疾病 3      6.2.1. 肾功能不全      6.2.2. 肺部疾病      6.2.3. 肿瘤      6.2.4. 甲状腺疾病      6.2.5. 丙型肝炎与HIV      6.2.6. 贫血    7. 终末期问题    8. 临床指南的实施      8.1.医疗人员个人的治疗干预      8.2.疾病治疗系统      8.3.工作实绩检测      8.4.全科医生与心脏科医生的作用    参考文献 ------------------------- 序 言   疾病的诊断、治疗或预防手段应用于临床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对这些诊断步骤与治疗的评价起重要的作用。严谨专业地分析正性或负性的相关资料有助于制定指南,从而提高治疗的有效性,改善患者的预后,并通过最有效的治疗而降低医疗费用。   美国心脏病学会(ACC)和美国心脏学会(AHA)从1980年开始联合制定心血管领域的指南,具体工作由ACC/AHA临床指南专家委员会实施,其作用是建立并修改心血管领域重要的疾病与措施的实施指南。相关专题的专家来自这两个学会,负责综合相关资料并撰写或修改相应的指南。该过程还包括了其他一些医务工作者和相关组织的成员。撰写组重点负责完成正式的文献综述,权衡支持与反对某项治疗或措施的证据和综合已有资料估测预后。患者的特殊情况、伴随疾病和患者对某些观念的喜好可能对检查和治疗的选择、随访的频率及效费比产生影响。如果可能,还应考虑研究中的花费情况,但是,有效性与临床预后是制定指南最首要的依据。ACC/AHA临床指南专家委员会尽量避免偏袒有争议的观点或编写人员的个人观点,特别是要求所有编写人员公开评价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经过高级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在每次会议中口头告知所有编写人员,如有变化,编写组会根据情况进行制定。   临床指南制定的目的是指导帮助临床医生对于特定疾病与临床状态的诊断、治疗或预防。这些指南反映的是专家根据目前有证据的资料达成的一致建议,目的是尽量满足大多数患者在大多数情况下的需要,改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使患者获得最大益处,对于某个特定患者的最终判断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生与患者决定。   这些指南有ACC和AHA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并通过美国胸科学会、国际心肺移植学会与心脏节律学会的同意。ACC/AHA指南工作组在指南发行后每年回顾一次,直至重新制定、修改或撤出。本指南的摘要将同时发表在2005年9月20日的美国心脏病学会杂志(JACC)与循环杂志(Circulation)上。其全文公布在ACC(www.acc.org)与AHA(www.my.american-heart.org)网站上,可通过上述两个组织获得全文和摘要。 ACC/AHA临床指南专家委员会主席Elliott M. Antman,MD,FACC,FAHA 1. 前言 心力衰竭已成为美国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美国的心力衰竭患者约有500万,每年新增55万[1],并可造成每年1200-1500万次临床就诊,总住院天数达650万[2]。1990年至1999年,以心力衰竭作为首要诊断的年住院次数由81万增加到100万,作为首要诊断或次要诊断的由240万增加到360万[3],2001年,死于心力衰竭的患者约有5.3万。尽管心力衰竭的治疗有很大的进展,但死于心力衰竭的患者数目还在逐步上升,其部分原因是由于急性心肌梗死治疗的进步,存活者增多[1]。   心衰竭主要是一种老年人疾病[4],因此人口的老龄化也是心力衰竭发生率增加的原因。年龄超过65岁的老年人中,心力衰竭的发生率约为1%[1],因心力衰竭住院的患者约80%年龄大于65岁[5]。心力衰竭已成为最常见的医疗卫生诊断相关人群(dignosis-related group),用于心力衰竭诊断与治疗的医疗支出高于其他疾病[6]。2005年其直接与间接花费约为279亿美元[1],每年应用于心力衰竭药物治疗的花费约为29亿美元[1]。   ACC与AHA于1995年首次公布了心力衰竭的诊断与治疗指南,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7],从那时起,围绕此种常见、花费高、致残并潜在致死的疾病,开展了大量有关药物与非药物治疗的研究,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增加,这种增加使得临床决策更难作出,起始治疗的时机、次序,以及各种治疗合用的合理性尚未确定。对于存在LVEF正常的心力衰竭患者这一认识也在不断增加,对于这一部分重要人群的有证据依据的治疗还很少这一事实,也广为重视。由于这些原因,两个组织认为应该重新评价并修订指南,对于心力衰竭治疗最佳选择的认识尚不完善,有待于不断补充与修订。 写作组包括15名成员,代表了ACC与AHA,以及美国胸科医师学会、美国心力衰竭学会、国际心肺移植学会、美国家庭医生学会和美国内科医师学会。包括学术与个人实践中的问题。该指南的审阅人包括ACC指定的3名、AHA指定的3名、美国家庭医生学会指定的1名、美国胸科医生学会指定的2名、美国内科医生学会指定的1名、美国心力衰竭学会指定的4名、国际心肺移植学会指定的1名,还有的9名来自ACC/AHA心力衰竭执行委员会、ACC/AHA急性心肌梗死指南制定修改委员会、ACC/AHA/ESC房颤指南制定委员会、ACC/AHA   冠脉旁路手术指南委员会、ACC心力衰竭标准委员会、AHA治疗质量与预后研究委员会、AHA心力衰竭与移植委员会。在ACC与AHA的网站上,有2个版本的指南全文,其中1个版本将建议中的变化作为重点,即只将2005年版与2001年版中建议的不同点罗列出来,而省去了那些支持改变的证据与图表。   在2001年版中,撰写组采用了一种新的心力衰竭的分级方法,该方法同时强调心力衰竭的发生与进展,因此它将心力衰竭分为4个阶段。前2个阶段(阶段A与B)的患者并无心衰,但是医务工作者应该重视的发生心力衰竭的高危人群,阶段A与B最好的定义是具有发生心力衰竭高度危险的患者,例如,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而未有左室功能受损、心肌肥厚或心腔几何形态变形的患者属于阶段A;而有左室肥厚和/或左室功能受损的无症状患者属于阶段B;阶段C为过去或目前有心力衰竭症状并有心脏结构改变的患者(大多数的心衰患者属于此类);阶段D为顽固性心力衰竭需要特殊加强的治疗者,如应用机械循环支持、液体移出操作、持续静脉正性肌力药物、心脏移植或新发明的与正在研究的外科方法、临终关怀等。   该分级方法包括了将会发展为心力衰竭的有危险因素和心脏结构变化的阶段,在左室功能不全或症状出现之前便采取治疗措施可降低心力衰竭的病残率和死亡率。该分级方法是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方法的补充而不是替代,NYHA分级是对该分级中的阶段C与D的患者症状严重性的分级。多年来已经认识到NYHA分级具有医生的主观判断,而且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变化,不同级别的病情治疗差异不大。因此,委员会认为需要一种稳定的阶段分级系统来客观地评价患者饿的病情进展情况,针对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治疗。根据新的分阶段方法,患者的病情可能不进展或只能向更高一级进展,疾病可通过治疗减慢或停止进展,但一般不会发生自发的逆转。例如,一个有临床症状的心力衰竭患者(阶段C)随着治疗或疾病的进展可以有不同的症状分级(NYHA),但他永远也不会回到阶段B(从未发生心力衰竭),阶段C所推荐的治疗他全部适用,尽管他的NYHA分级是Ⅰ级。这种新的分级方案扩展了我们对心力衰竭的思路,与其他一些疾病的分级方法有些类似(例如肿瘤的分级方法)。   ACC/AHA对于建议分类与证据等级的描述如下。   建议分类: Ⅰ类:有证据和/或共识证实采取的诊断措施/治疗实用并有效。 Ⅱ类:采取的措施/治疗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有矛盾和/或观点有分歧。 Ⅱa类:证据/观点倾向于实用/有效。 Ⅱb类:证据/观点不倾向于实用/有效。 Ⅲ类:有证据和/或共识证实采取的措施/治疗无实用性/无效并且在某些病例可能有害。   证据等级: A级:资料来自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 B级:资料来自单个随机临床试验或大的非随机研究; C级:专家共识的意见和/或小规模的研究。   本指南的建议尽可能采用循证医学作为证据,相关的医学术语应用英语的表达方式经过一系列计算机检索(包括Medline和EMBASE)并人工检索了一部分文章,所列出的参考文献具有代表性但并非全部。对于某类药物的建议也是指具体有循证医学证据证实有效的药物,除非公认这类药物有广泛的类效应。   委员会把本指南的重点锁定为心力衰竭的预防及成人LVEF正常或减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本指南没有涉及急性心力衰竭,后者需要制定专门的指南,并且在ACC/AHA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指南[8]及ACC/AHA不稳定心绞痛和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指南2003[9]中有部分论述。本指南还排除了儿童的心力衰竭,因为儿童心力衰竭的基础疾病与成人不同,并且尚没有包括儿童的治疗心力衰竭的对照研究。本指南也不包括主要由瓣膜病(见ACC/AHA心脏瓣膜病治疗指南[7])或先天性心脏病引起的心力衰竭,不包括对心脏特异性疾病(例如血色素沉着症、结节病或淀粉样变性)的治疗建议。   本指南的目的是帮助医务工作者在心力衰竭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面提供可选用的方法,为的是在多数情况下满足多数患者的需求,但对于特定患者的最终决定还需医务人员根据情况加以确定。本指南并未从社会学观点上分析费效学,也不能帮助建立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政策,事实上本指南并未考虑资源不足的问题,没有给政策制定者提供资源分配的信息。本指南描述的治疗策略是对每个患者可采纳的治疗方法的罗列,每个患者都是独特的,不仅是因为其心力衰竭的病因与过程不同,还包括其个人和社会对这种疾病的观念。指南只能罗列出有证据依据的决定或建议,这也是本指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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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评论 63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2007-12-12 14:35:24  by:  doctor2
---------------------------------------------------- 推 荐                               级 别            证据水平 医师按照已出版的指南控制收缩压和舒张压               Ⅰ              A 医师应控制房颤患者的心室率                     Ⅰ              C 医师应予利尿剂控制肺水肿和外周水肿                 Ⅰ              C 有症状或有对心脏功能有不良作用的心肌缺血的冠心病患者可以行血运重建 Ⅱa             C 房颤患者转复和维持窦性心律可能有益于改善症状            Ⅱb             C 在血压已控制的患者应用β阻滞剂、ACEI、ARBs或钙拮抗剂可能会有效的减少心力衰竭的症状Ⅱb      C 应用洋地黄能减少心力衰竭症状还不能肯定               Ⅱb             C ----------------------------------------------------
2007-12-12 14:37:15  by:  doctor2
  4.3.2.1. 患者的识别   多年来一直认为,心衰的症状与左室收缩力或LVEF的降低成正比,近年来逐渐发现大量心衰患者有相对正常或代偿的EF值,已对这类心衰的病理生理进行了深入的回顾[456],入选EF正常的心衰患者的大规模随机研究也已完成[235]。目前,许多研究正在探究LVEF正常的心衰患者的流行病学、临床特点和预后[457],根据心衰的描述和代偿 LVEF的定义,在非瓣膜病的心衰患者中有20%~60%的LVEF相对(或接近)正常,这些患者的心室顺应性降低从而引起临床症状[458-462],一些研究者发现在很大一部分患者中,液体潴留和血管顺应性降低要比心肌僵硬度更能表示其主要异常[463],肾脏排钠异常、动脉僵硬和心肌僵硬性在许多患者中起了重要的病理生理作用。舒张期延长、缩短或不完全时即出现舒张功能不全[456],还应注意LVEF降低的心衰患者与LVEF代偿的患者一样,舒张功能也不正常。一些已知的心肌异常与LVEF正常的心衰有关,包括限制性心肌病、梗阻性或非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和浸润性心肌病,大多数LVEF代偿心衰患者有高血压病史,且其中许多超声心动图有左室肥厚的表现,然而,有一些LVEF代偿的心衰患者没有明确的心肌病,由于这些患者通常有典型的心衰症状,应被定为C期。事实上,大部分患者都有可以查出的心脏结构异常,如左室肥厚、心房扩大、二尖瓣环钙化、主动脉硬化或心肌瘢痕。   LVEF代偿的心衰在老年女性中最为常见,其中大部分有高血压和/或糖尿病,冠心病或房颤也很常见[459],这一结果可能因为年龄对心室充盈的影响比EF更大[464]。老化与心脏和大血管的弹性降低有关,这引起收缩压升高和心肌僵硬度增加,由于心脏结构改变(纤维化)和舒张/顺应性降低使心室充盈速度减慢,这些对舒张功能的不良影响由于β受体密度下调和外周血管扩张力下降而更加恶化,以上所有均为老年患者的特点,此外,老年患者通常伴有其它疾患(如冠心病、糖尿病、主动脉狭窄、房颤或肥胖),这些均可影响心脏的舒张或减慢心室充盈。对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反应还可能有性别差异,女性比男性更易受到年龄对舒张功能的累积影响[465]。   最近许多研究着重探讨LVEF正常心衰与LVEF降低心衰的差异[27,28,457]。LVEF正常的心衰患者中心肌梗死或其它动脉粥样硬化的证据较少,但是高血压很常见,LVEF相对代偿心衰患者的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与LVEF降低的心衰患者相似,这些患者的住院率很高[466,467]。大部分研究显示LVEF相对代偿的心衰患者生存率高于LVEF降低的心衰患者,然而这些对比难以解释,因为很难确定这些研究中有些患者心衰的诊断是否正确。   4.3.2.2. 诊断   已有一些诊断LVEF相对代偿的心衰患者标准[468-471],总体来讲,当心室舒张弛缓即可以确定诊断,这种生理异常表现为左室充盈压升高而左室容量和收缩力正常。在临床实践中,通常根据心衰的典型症状和体征,同时结合超声心动图检查LVEF正常且无瓣膜异常(如主动脉瓣狭窄或二尖瓣反流)而诊断,应努力排除其它可能引起相似状态的情况[462,473](表9)。   一些无创性方法(特别是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有助于LVEF正常心衰的诊断。但这些检查有明显的不足,因为心脏充盈状态很容易受到年龄、心率变化及二尖瓣反流等对心脏负荷产生非特异的短暂变化的影响[474-480]。测定BNP水平结合超声心动图的充盈情况可以使诊断更精确,例如BNP正常伴舒张充盈参数完全正常,则心衰的可能性很小,然而心衰毕竟是一个非常严格的临床诊断[481]。
2007-12-12 14:43:16  by:  doctor2
<b>表9 左室射血分数正常的心衰患者的鉴别诊断</b> ---------------------- 心衰诊断不正确 LVEF的测量不精确 原发性瓣膜病 限制性(浸润性)心肌病   淀粉样变、肉瘤、血色沉着病 心包限制 左室收缩功能不全为一过性或可逆性 严重的高血压、心肌缺血 心衰伴高代谢(高心排状态)   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动静脉瘘 慢性肺疾患伴右心心衰 肺血管异常引起的肺动脉高压 心房粘液瘤 不明原因的舒张功能不全 肥胖 -------------------------------------------   4.3.2.3.治疗原则   与LVEF减低的心衰相反,几乎没有临床试验指导LVEF代偿的心衰的治疗。虽然在LVEF代偿的心衰患者中进行了洋地黄、ACEI、ARB、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的对照研究,但这些研究大部分规模较小或结果不一致[113,482-484]。尽管如此,很多LVEF正常的心衰患者由于并存疾病(即:房颤、高血压、糖尿病、冠状动脉疾病)仍接受这些药物的治疗。一项最近完成的大型随机试验包含了LVEF正常的心衰患者,表明在这些患者中可以完成研究[235]。在该试验中,在LVEF代偿的症状性心衰患者的治疗方案中加入坎地沙坦可显著减少发病率,但未达到主要终点。   由于缺少其它对照临床试验,对这些病人的治疗主要是控制显著影响心室舒张的生理因素(血压、心率、血容量、和心肌缺血)[462]。同样,需治疗导致心衰的疾病,例如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或主动脉狭窄。从临床角度讲,着眼于减轻症状似乎是合理的,主要通过减少休息或劳力时的心脏充盈压[456]。针对抗凝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的建议适于所有心衰患者,无论LVEF如何。   可能的治疗策略 高血压导致心脏结构和功能的改变,从而对左室功能造成不利影响。已发现收缩压的增加减缓心肌舒张[486],所产生的心肌肥厚对被动腔室顺应性造成不良影响。医生应竭尽全力根据已公布的指南采用有效降压治疗控制收缩压和舒张压[61]。至少其治疗靶目标应低于无并发症高血压患者的靶目标(例如,低于130/80mmHg)[61,485,487]。由于心肌缺血可影响心室舒张,对于冠心病患者,有症状的或明确的心肌缺血的确对心功能产生不利影响者,应考虑血运重建(详情见ACC/AHA冠脉旁路移植术2004指南)。   由于心动过速减少心室充盈时间,减慢心率或房性心律失常心室率的药物(例如,β-受体阻滞剂、地高辛、和某些钙拮抗剂)可改善LVEF正常的心衰患者的症状。同样,LVEF代偿的心衰患者可能对心房功能的丧失尤其敏感,提示在房颤患者中重建窦性心律的益处。在这些个体中重建窦性心律的益处尚不十分清楚,已公布的比较复律或控制室率的大型临床试验均排除了心衰患者。再者,存在的收缩或舒张功能的异常可减低恢复和维持窦律的药物效果并增加其毒性。   循环血容量是心室充盈压的主要决定因素,利尿药的使用可改善LVEF正常心衰患者及LVEF减少心衰患者的呼吸困难。其它可能用于减少舒张充盈压的为硝酸酯或阻断神经内分泌激活的药物。低血压可能是这些人群中的显著问题,尤其是那些非常老的患者,因为他们对前负荷减少非常敏感。   4.4.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患者(阶段D) 建议 I类 1.仔细识别和控制液体潴留。(证据:B) 2.对可能的适应症患者进行心脏移植。(证据:B) 3.将病人纳入专门从事难治性心衰治疗的心衰计划是有益的。(证据:A) 4.已采用所有建议的治疗后仍持续存在严重症状时应与患者及家属商议选择临终关怀。(证据:B) 5.告知已安装可植入除颤器的患者可选择撤消除颤功能。(证据:C) Ⅱa类 经严格选择、估计药物治疗1年死亡率大于50%者考虑永久性或“终身”左室辅助装置治疗。(证据:B) Ⅱb类 1.存在持续严重症状时放置肺动脉导管指导治疗。(证据:C) 2.严重继发性二尖瓣反流患者行二尖瓣修复或置换。(证据:C) 3.持续静脉输注正性肌力药物以缓解症状。(证据:C) Ⅲ类 1.对非缺血性心肌病患者采取部分左室切除术。(证据:C) 2.常规间断性输注正性肌力药物。(证据:B)   大多数LVEF减低的心衰患者对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反应良好,生活质量和生存率提高;然而,尽管采用了最佳药物治疗,有些患者并未改善或很快症状复发。这些患者特点是在休息或轻度劳力时出现症状,包括持续乏力;不能从事大部分日常活动;经常表现出心性恶病质;尤其需要反复或长期住院强化治疗。这些患者处于心衰的最晚期阶段应考虑特殊治疗策略,例如机械循环支持、持续静脉正性肌力药物治疗、转诊行心脏移植或临终关怀。   在考虑患者存在难治性心衰之前,医生应证实诊断的准确性,识别任何加重心衰的状况,并确保所有传统治疗措施已得到最有效利用。对处于A、B、C阶段患者的I类治疗建议也适用于终末期心衰患者(也在第5部分叙述)。没有其它合适治疗时,应开始仔细评价预后并选择临终关怀(见第7部分)。   4.4.1. 体液潴留的治疗   很多重度心衰患者存在钠水潴留相关症状,因此对恢复钠平衡的治疗反应良好。因而,成功治疗终末期心衰的关键是发现和仔细控制液体潴留。对于大部分慢性心衰患者,低剂量袢利尿剂足以治疗容量超负荷;然而,随着心衰的进展,伴随的肾灌注减少限制了肾脏对利尿剂治疗的反应[148,161]。在这些患者中,为控制液体潴留,可能需要不断增加袢利尿剂剂量,常需增加作用方式互补的第二种利尿剂(例如美托拉宗)[169,171]。如果经过这些治疗患者仍有容量超负荷的表现,通常需住院以进一步调整治疗[168,488],可能包括静脉使用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该治疗显著增加肾血流量,但这种利尿作用常常伴随恶化的氮质血症,尤其当病人还接受ACEI治疗时。假设肾灌注稳定,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的少量或中度升高不需降低治疗强度;然而,如果肾功能异常程度严重或水肿对治疗无反应,可能需要超滤或血液滤过以充分控制液体潴留[489,490]。使用这种机械方法排出液体对于利尿剂抵抗的心衰病人可产生显著临床益处并可能恢复其对传统剂量袢利尿剂的反应。   总之,在建立稳定有效的利尿方案之前,最好在获得容量控制之前不让患者出院。否则患者将处于液体潴留复发和早期再住院的高度危险中,因为未控制的水肿本身减弱对利尿剂的反应[164-166]。一旦控制了容量负荷,应确定患者的干体重并作为调整利尿剂的目标。很多患者能根据超出预定范围的体重改变调整其利尿方案。限制饮食中钠摄入(2g/天或更少)对保持容量平衡具有显著益处。尽管限制钠盐并使用大剂量利尿剂仍持续或反复发生液体潴留的患者应将液体入量限制在2L/天;纳入心衰监控、予以必要宣教以便早期发现及治疗容量过负荷,可改善对液体潴留的控制[143-146]。   4.4.2. 神经体液抑制剂的使用   对照试验提示重度心衰患者对ACEIs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反应均良好,与轻至中度心衰患者相似[195-197,199-201,204,209-220,217-255,260-263,492]。然而,由于随着心衰进展,神经体液机制在对循环稳态的支持中起着重要作用,症状严重的患者对神经体液拮抗剂的耐受性较差。处于终末阶段的患者在使用ACEI/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尤其处于发生低血压、肾功能不全/心衰恶化的危险中。因此,难治性心衰患者可能仅耐受小剂量或根本不耐受神经体液拮抗剂。 因而,当医生考虑在难治性心衰患者中使用ACEIs和β-受体阻滞剂时应十分谨慎。两者均不可用于收缩压小于80 mm Hg或有外周灌注不足征象的患者。另外,有显著液体潴留或近期需要静脉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ACEI或β-受体阻滞剂治疗应以极低剂量开始,并严密监测患者不耐受的迹象或症状。如果能耐受低剂量,可考虑进一步增加剂量但患者不一定耐受。然而,赖诺普利和卡维地洛的临床试验提示即使使用低剂量,这些药物也能提供显著益处[272, 493]。   当患者不耐受ACEIs或β-受体阻滞剂时可考虑使用其它药物治疗。有报道合用硝酸酯和肼苯哒嗪对未服用ACEI或β-受体阻滞剂的轻至中度心衰患者的生存有益[354],但在已应用这些神经内分泌拮抗剂的终末期心衰患者中这种血管扩张剂的合用效果不明。另外,这些直接作用的血管扩张剂在很多患者中引起头痛或胃肠不适,使患者不能长期坚持治疗。研究发现安体舒通延长重度心衰患者的生命并减少其住院危险[141],但由于其证据来自肾功能代偿的患者,而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该药可能导致危险的高钾血症。最后,虽然ARBs(224)由于咳嗽和血管水肿发生率低而常被认为可代替ACEIs,尚未明确ARBs是否与ACEIs同样有效,并且它们如ACEIs一样可产生低血压或肾功能不全[196, 494]。   4.4.3. 静脉使用外周血管扩张剂和正性肌力药物   难治性心衰患者常因临床情况恶化入院,在住院期间他们常接受正性肌力药物(多巴酚丁胺、多巴胺或米力农)及血管扩张剂(硝酸甘油、硝普盐或奈西立肽)输入以改善心脏功能、促进利尿和促进临床情况的稳定。某些医生提倡对难治性心衰患者放置肺动脉导管以监测血液动力学,这些血液动力学数据可能用于指导治疗药物的选择和滴定[495]。然而,该方法的逻辑被置疑,因为很多对心衰有益的药物其益处产生的机制不能被短期血液动力学效果评价[280,496]。无论是否使用侵入性血液动力学监测,一旦临床状况稳定,应尽力确定能维持症状改善和减少恶化危险的口服药物方案。评价口服方案是否有效和能否耐受需要在终止静注后至少留院观察48小时[497]。经反复努力仍不能脱离静脉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留置静脉内导管以进行多巴酚丁胺或米力农或最近使用的奈西立肽的连续输注。这种策略通常用于等待心脏移植的患者,但也可用于否则将不能出院的门诊患者。只有当所有其它努力反复失败后才能做出在家中继续静脉输注的决定,因为后者将给家庭和医疗工作带来很大负担,并可能最终增加死亡危险。当然,持续静脉支持作为整个治疗计划的一部分可缓解症状,使患者更舒适地在家中死亡[498,499]。为出院而使用连续静脉支持和对成功脱离正性肌力药物支持的患者间断注射这类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4.4.4. 机械和外科方法   心脏移植是目前难治性心衰唯一已确立的外科治疗方法[500,501]。目前心脏移植的指征主要是功能严重受损或依赖静脉正性肌力药物(表10)。尚未达共识的指征包括反复发生不能被现有方法纠正的威胁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或心绞痛[502]。其它用于终末期心衰治疗的外科和机械方法尚在探索中。有研究发现对显著影响临床状况、继发于左室扩张的二尖瓣返流实施修补或置换术后可改善临床状况[120]。然而,尚无对照研究评价该方法对左室功能、临床状况或生存的效能。最近一项单中心非随机研究显示选择适合的病例进行二尖瓣修补术未改善生存率[503]。   心肌成形术和左室部分切除术(Batista手术)曾经作为难治性心衰的可能外科方法令人激动[504,505],但这些手术并未改善临床且死亡危险增高[506]。还有一种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肌病的室壁瘤切除术[420],但它在心衰治疗中的作用也尚待评价。目前还不存在能为血流动力学严重受损的患者提供“挽救治疗”的外科重建方法。   在终末期心衰阶段使用循环辅助装置是研究的热点。可使用体外设备为预期能从主要心脏病损(例如心肌缺血、心脏切开术后休克或暴发心肌炎)中恢复的患者提供短期循环支持。左室辅助装置提供相似程度的血液动力学支持,很多是可植入的,因此可提供长期支持,病人可活动和出院[507]。关于这些装置的临床经验多数来自于它们在等待移植的患者中的应用。REMATCH(机械辅助用于慢性心衰治疗的随机评估)研究探讨了这些装置在选择的不适于心脏移植的患者中作为永久性或“终身”治疗的应用。该试验入选129例患者,其中68例应用该设备治疗的患者2年生存率为23%,而61例药物治疗者为8% [508]。与装置相关的事件很多,包括出血、感染、血栓栓塞事件和设备失效。该试验证实了辅助设备治疗在终末期阶段心衰中的效能。新一代设备的改良有希望使外科治疗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估计终身辅助设备 治疗对那些预计1年生存率低于50%的患者有益,其中有一部分患者是不适于心脏移植的,需要持续静脉正性肌力药物输注。一些研究提示衰竭心脏长期的机械失代偿后偶尔会有心肌功能的恢复,可允许植入这种装置[509]。有研究显示左室辅助设备支持可改善心室机械性能、心肌能量学、组织学和细胞信号转导。然而,心肌恢复的几率和持续时间不确定[510],并且恢复到足以允许植入装置也是少见的,除了少数急性心衰发作和非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之外。联合应用辅助装置治疗和细胞移植以及各种血管发生或心肌生长因子的方法将有待日后研究。
2007-12-12 15:04:28  by:  doctor2
-------------------------------------------- <b>绝对适应症 </b> 心衰引起的血流动力学障碍   ·难治性心源性休克   ·明确依赖静脉正性肌力药物维持器官灌注   ·峰耗氧量低于10 mL/ kg·min达到无氧代谢  持续限制日常活动的严重缺血症状,不适合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或PCI  所有治疗无效的反复发作的室性心律失常 <b>相对适应症</b>  峰耗氧量11-14 mLmL/ kg·min (或预测值的55% )以及大部分日常活动受限  反复发作不稳定缺血症状不适合其它治疗 76  反复发生液体平衡/肾功能失代偿,而不是由于患者对药物治疗依从性差 <b>未证实的适应症</b>  左室射血分数低  心功能III或IV心衰病史  峰耗氧量大于15 mL/ kg·min (大于预测值的55%)而无其它指征 ----------------------------------------------
2007-12-12 15:09:19  by:  doctor2
<b>建议</b> I类 1.包括(a) 高危种族 (例如黑人)、(b)临床试验中未充分代表的人群、和(c)任何未被充分研究的人群在内的病人群体,由于缺乏指导治疗的特殊证据,应采用与更大范围人群相同的方式进行临床筛选和治疗。(证据:B) 2.建议将心衰的循证治疗用于老年患者,应用时需单独考虑老年患者代谢和耐受标准药物治疗的能力。(证据:C) IIa类 包括应用ACEIs和β-受体阻滞剂在内的心衰标准治疗方案中增加硝酸异山梨酯和肼苯哒嗪对于NYHA心功能III或IV级的黑人是合理的并可能有效。其它人也可能同样受益,但还未经临床试验证实。(证据:A) 一些亚群存在加速心衰进展或使心衰治疗复杂化的独特因素,很多心衰患者属于这些亚群。   5.1. 女性和男性   很多医生认为心衰主要是男性疾病,因为冠心病危险因素通常发生于男性并且心衰治疗的临床试验中也主要入选男性;然而,总体人群中心衰患者的大部分却是女性(尤其老年女性),她们常发生LVEF正常的心衰[27]。即使LVEF减低的心衰在女性也可能不同于男性。但是,大多数大型、多中心试验未包括足够数量的女性以获得关于安全、有效治疗的结论。一些研究表明女性心衰患者应使用低于男性患者的ACEIs剂量[511],有研究显示女性在心梗后应给予少于男性的心血管药物[510,512,513]。这些结果可解释女性患者住院治疗质量的改善慢于男性患者,以及女性患者心衰发作过后身体健康状况的改善劣于男性患者[510]。一些研究提示女性心衰患者,尤其无症状LVEF减低患者可能未从ACEI治疗获得生存益处[514,515]。女性还可能有与男性不同的安全特征,例如ACEI更易使她们发生咳嗽 [516]。地高辛在女性患者中的疗效资料彼此矛盾,提示如果处方该药,应特别注意剂量和肾功能[314]。目前正在尽很大的努力(而且强制性的)将更多女性患者纳入政府发起的研究。   由于心衰常伴有勃起障碍,男性患者可能选择使用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例如西地那非)作为加强性能力的方法。对照试验中几乎不入选使用西地那非的心衰患者,因此,该药对心衰患者的效果和安全性是未知的。不过,最近的研究提示西地那非可能对冠心病患者产生血流动力学益处,以及可能改善心衰患者的某些外周血管异常[517]。虽然心衰患者似乎能毫无困难地耐受该药的短期使用,但服用硝酸盐的患者不应使用西地那非,它能加强增加细胞内cGMP水平的药物的全身血管扩张作用,而引起持久的低血压[518]。   5.2. 种族问题   种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社会性和政治性的不精确的概念[519]。“少数”种族的概念,尤其那些在临床试验中使用、但很明确不可用于很多人口统计领域和临床实践中的这个概念可能对应于大量人口。然而,回顾流行病学和临床试验证据获得的相关领域的认识对指导社会经济和临床治疗仍是有益的。对于心衰评估尤其合适,因为心衰影响黑人,现有的及新的治疗对西班牙人口的效果也需更多信息来评价。心衰是黑人中主要的公共健康问题。在黑人中心衰发生更为常见,影响到大约3%的成年黑人。这反应出黑人心衰发病率较总体人群高50%。   与非黑人相比,黑人患者发生心衰症状的平均年龄更早,可能由于黑人更易发生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及他们更常表现钠潴留、心室肥厚和血管损伤。一旦确定诊断,黑人患者心衰进展较白人迅速,表现为开始住院和再次住院的危险性更高[520-522]。这种危险不能用心外膜冠状动脉疾病或有证据的心肌梗死来解释,两者在黑人心衰患者中均较白人中少见。尚无明确数据表明是否存在死亡危险的增加[520-522]。关于黑人心衰患者是否常常未接受最佳住院治疗的文献尚不统一[523, 524]。然而,心血管危险评估和疾病检测及治疗以及门诊病人治疗质量的缺陷可能确是黑人心衰发病率增加的原因之一[525-527]。在大多数心衰的临床试验中黑人和其它少数种族患者缺少,使大多数临床试验的结果不能有效外推至种族亚群。至今,无资料表明在任何特殊群体中是否应采取与标准治疗有明显不同的治疗。临床经验提示亚洲患者在ACEI治疗期间发生咳嗽的危险高于平均水平。亚组资料的回顾性分析显示在高血压的治疗中,黑人心衰患者对ACEIs的反应较白人差[528]。最近一项队列匹配设计的大型ACEI心衰试验证实,与匹配的白人患者相比黑人患者因心衰住院更多[529]。然而,在该试验中黑人和非黑人心衰患者的死亡率相似[529]。有趣的是,两个在黑人患者中评价不同β-受体阻滞剂疗效的试验的结果不一致: 布新洛尔导致黑人患者严重临床事件危险的非显著性增加,但它减少非黑人患者的死亡和住院[530]。因此,布新洛尔可能是与那些在心衰治疗中证实了的β-受体阻滞剂完全不同的β-受体阻滞剂。相反地,卡维地洛的益处是明显的并且在黑人和非黑人患者中程度相似[531]。心脏移植的预后也可能存在种族差异[532]。尚需进一步研究来澄清这些问题。   基因药物领域的出现提示种族之间某些高危单核苷酸多态性表达可能存在明显变异,可能是心衰自然史和药物反应不同的生理基础 [533-536] 。来自这些早期研究的资料尚不确定,种族分型必然是异基因的,需谨慎理解这些数据。 一项在NYHAIII/IV级黑人心衰患者中进行的前瞻性、双盲随机试验已经完成[356]。病人群体的特征是非缺血性心衰和高血压及肥胖病史的比例较高。该研究在标准心衰治疗方案基础上辅助使用硝酸异山梨酯和肼苯哒嗪使总死亡减低43%,因此试验提前终止;并且距第一次住院的时间和生活质量也均得到改善。该方案产生益处的机制可能与NO生物活性的改善相关,但该方案降低血压的效果小(但有显著意义)。硝酸异山梨酯和肼苯哒嗪在其它接受标准治疗的心衰患者中的效果不明,因为该研究群体仅限于黑人,但没有理由相信这种益处仅限于黑人[356]。   5.3. 老年患者   心衰在老年患者中尤其常见,其发生率从65岁的2-3%升高至80岁以上的>80% [537]。心衰是老年患者住院的最常见原因[538-541]。心衰在老年人中的高发病率可能与心室功能(尤其舒张功能)年龄相关的改变和高血压及其它慢性危险因素的累积效应有关[542-546]。另外,心衰危险因素(例如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通常在老年患者中未被积 极治疗,而且老年患者常常服用可能加重心衰症状的药物(例如非甾体类抗炎药物)[132]。   在老年患者中心衰未被充分认识和治疗[547]。医生和病人都常常将心衰症状归于衰老,并且使用非侵入性心脏影像检查常不能发现收缩功能受损,因为老年人常发生LVEF代偿的心衰。另外,一些研究显示与较年轻的患者相比,老年患者对利尿剂、ACEIs、和正性肌力药物的反应减弱并且因治疗产生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513,551-555]。除了这些危险与受益比相关的不确定性,对老年心衰治疗不利的因素还包括在评价心衰最新治疗的大型临床试验中,这些非常老的个体代表性很差。   一些多元心衰治疗方案成功地减少了老年患者的再住院率和发病率[143,556]。医疗组织一直在努力寻找执行这些方法的有效途径[55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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